快船的优势很多,比如,这只球队成绩很烂,烂的稳定,那价格必然就不会太高。
79年巴斯买湖人的时候,花了6750万美元,其中一部分还是向这会儿的快船老板斯特林抵押借的。同时他也怂恿买一支球队,于是斯特林就在82年买了一支“无人问津”的烂队,也就是快船的前身,才花了一千两百万美元。
小主,
快船队在这十二年里,就算球队升值,也升不了多少,绝对不会超过湖人去。
而且快船的老板抠的要死,既然球队不挣钱,只要价格合适,相信以他那尤太人的天性,是不会拒绝出手的。
勇士队有着辉煌的历史,是NBA创始的十一支球队之一,原来在费城,后来搬到了旧金山,再后来又在加州到处流浪,最后定居在了奥克兰。
祖上阔过的勇士,现在过得也不咋地,影响力和财政状况,也是王小二过年一天不如一天,在资本社会里,只要钱到位,相信他们也是很乐意转手的。
唐伟东选定的这两只球队,都在加州。原因也很简单,他的住处在这边,看球方便啊!
再一个,洛山基是全美第二大城市,加州是全美最富裕的州,影响力够大,经济基础好。
还有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那就是这两支球队所在的地方,华人、华裔多,相比起鹰酱的其他城市,这里带给唐伟东熟悉的感觉,更多一丢丢。
既然老板选定了,那就从这两支球队开始谈吧。
跟预想的一样,勇士和快船都愿意卖,只是在价格上,需要双方深入的谈。
这个倒是无所谓,谈一年都没问题,反正唐老板有的是时间。
这点小事,完全不用他亲自出手,马斯博格手下临时组成的收购小团队,就可以胜任。
而唐老板,则是拍拍屁股,跑去了同样位于洛山基的玫瑰碗体育场,看世界杯的比赛去了。
94年世界杯的揭幕战和总决赛,都将在这个体育场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