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方提出的,要投资他的“网上书店”的事,贝索丝甚至连考虑都没考虑,就如同小鸡啄米般的赶紧点头同意。
他的网上书店刚开张没多久,卖书没赚到多少钱,反而是从“天使投资人”的手里得到了一大笔钱,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个意外的惊喜。
大公司的看中,让他对于现在所干的事业,更加有信心了。
至于所付出的那些股份,现在对他来说,根本就不在乎。
反正他还是公司的绝对大股东,公司还在他的绝对掌控之中,只要以后公司一上市,瞬间就能让他步入亿万富翁的行列。
相比起现在所失去的,有了巨型公司的背书,将来他得到的只会更多。
这一个消息,算是赚钱的,另一个消息,就是花钱的了。
经过跟数家球队的接触下来,按照唐伟东的要求,最终马斯伯格派出的收购团队,跟快船队的老板斯特林,进行了更深入的商谈。
尤太人的眼里只有钱和利益,为了钱,别说一支球队了,就算他们亲爹妈都能卖。
就以他来说吧,为了钱,他甚至都把自己的姓给改了。原来他是姓托克维茨的,为了更好的融入漂亮国,更方便的做生意,他不惜将姓氏改成了斯特林。
他当初买下球队的目的是什么?自然是想从其身上赚钱了。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干。他的朋友巴斯,能从湖人身上赚到钱,并不等于他也能从快船身上赚到钱。
从巴斯入主湖人后,人家拿了十个总冠军,快船连根毛都没拿到。
巴斯在收购湖人的交易中心,花了6750万美元,但这可不是收购湖人一支球队的花费,湖人篮球队只花费了1800万,其他还包括洛山基国王队(冰球队),和湖人的前主场论坛球馆等一大堆的东西。
而斯特林呢,只是花了1250万美元,收购了这么一支球队,甚至连个自己的主场都没有,有一段时间还到处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