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证人,现在是百口莫辩,因为唐伟东确实是没有亲自参与,任何与劫机有关的行为。
证人们指证来指证去的,最后只证明有一个人,拿着武器威胁过他们。
结果那个人,还在开口第一句中,就明确说出了,“我们不是劫机”的这句话。
虽说他的行为有劫机嫌疑,但并没有造成任何的劫机后果。没有对人员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没有改变飞机的目的地和航线,用后来的话说,顶多只能算是“口嗨”。
所以,在讼棍们的驳斥下,这事根本就没法定性。
最多只能因为他的“口嗨”,以涉嫌威胁飞行安全的罪名,小小的惩戒他一下,甚至连刑罪都够不上!
至于唐伟东等人,貌似跟这件事更是毫无关联。
航班的那些国内的机组人员,可能已经得到了某些授意,所以在出庭的时候,提供的证词也是:他们的确进入过驾驶舱,但并没有做出任何危害性的举动,也没有影响驾驶操作,只是使用了通话设备。
虽说他们有妨害安全驾驶的嫌疑,但你不能凭此就说他们是劫机吧?
警方的第二个关键证据,也被推翻了。
现在就只有最关键的第三个证据了。这些人,可是持有武器登上飞机的,这个看似没法辩驳,因为太多人看到了。
只要带武器上飞机,那就算不是劫机,也有劫机的嫌疑。警方、法官和陪审团,倒是想看看,讼棍们怎么替他们洗清这个嫌疑。
结果没成想,人家连洗都懒得洗,直接丢出来两份文件。
一份是国内有关部门颁发的、正式、有编号的持枪证明文件。另一份是航康有关部门之前开具的,合法持枪的牌照证明文件。
这特么不是就尴尬了吗?原来人家持枪是合法的,还是警方自己给人家出具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