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顾忌到影响,也可能是有些人不值当的拉出来“示众”,反正在玖玖年公开审理这起案件的时候,只拖出来了八十多个人。
最后的判罚结果,可能很多人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并罚,判处那几个走私团伙的头目,李深、张猗、林春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走私头目邓崇安(陈衙内手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受贿罪,判处战江海关关长曹秀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调查处处长朱向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面这些都是“真”死刑,不带“缓”的那种!
他们六个倒是“不服”,提出过上诉,却被直接驳回了。
当然,还是下面肯定还有一堆是死缓的、无期的、有期的。
这其中就包括,被判处死缓的战江一哥陈铜庆,以及三大走私团伙、“三大王”之一的陈厉生父子二人。
还有副市长杨衍青、边防分局局长邓野及政委陈恩等人,也是死缓。
另外还有二百多公职人员,受到了纪律处分,算是逃过了一劫,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样是“旗鼓相当”的三大走私团伙头目,李深、林春华都被毙了,甚至连陈厉生的手下邓崇安都判处了极刑,而陈厉生虽说也要坐十四到二十年牢,但至少命是保住了。
六五年出生的他,即便是在里面待二十年出来,也不过才五十来岁,就算想生孩子都还来得及,啥事都不耽误。
这又有点跟慕马大案中的刘勇类似了,没事老往衙门口凑乎啥?
你看,一出事,你死了,人家十几、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这事你哪儿说理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