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在人民银行的管辖范围内,因此缺乏必要的金融监管,以至于在后续的工作中显得极其混乱和随意。
失去监管的经营,必然就乱象丛生。
为了吸收存款,基金会里的人是无所不用其极,高息那都是基本操作,内部对于拉存款,还有高额的奖励。
比如,信贷员拉一万存款,就能得到数百元的提成,当地代办点也能留下几百块钱,做为“办公经费”。
往外放贷,就更乱了,砍头息那只是日常,贷款一万块钱,可能会直接给你七千,剩下的三千就当是利息了。
而更多的,则是内外勾结,套取基金会里的存款。
只要“关系到位”,甚至不用任何的抵押,就能从基金会里大笔大笔的往外“掏钱”,美其名曰,贷款!
至于套出来的钱,到底是不是真的用于经营了,还是拿去做了别的,或者干脆就是自己私分了,这个就不知道咯。
当年老汉一哥们儿,就在这个基金会中工作,记得有一次出来一块喝酒,他穿着一件军大衣,里里外外的,身上的口袋中,就那么随意的装着二十万的现金。
结果喝多了,把军大衣给落那儿了,第二天又回来的找的,还好钱并没有丢。
由此可见,当时的基金会内部的管理,得乱成什么样了!
而且,这个基金会里的钱多了以后,很自然的就引起了各方的窥视。
不光基金会内部的人,上下其手的往外倒腾,就连当地官方,遇到某些用钱的地方时,也会从里面拿钱来应急。
当出去的钱,比进来的钱多,由于随意放贷和挪用的钱回不来,暴雷也就成了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