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据相关部门调查认定,此次特大海难事故是一起在恶劣的气象和海况条件下,船长决策和指挥失误,船舶操纵和操作不当,船载车辆超载、系固不良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直接点说吧,这起特大海难,就是一起人为造成的事故,是一场“人祸”!
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极其疏忽、严重失职。
其实,就在一个多月以前,同样是在东莱市,就已经发生过一起客滚轮起火沉没的悲剧。
那起事故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失踪,五十多人受伤。
可就在相关部门刚刚开完安全生产会议后,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又出了这么大的一起事故、闹出来这么一桩惨案来,这让相关方面极其震怒。
以至于在事后的处理过程中,上上下下,一个都没跑的了!
烟大公司多人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其上级公司山航运,多人被双开、解聘、撤职。
东莱市海监部门,多人被问责、撤职、追究刑责。
交通厅厅长、主管副厅长被问责、撤职,受到纪律处分。
乃至交通部长、主管副部长,省长、主管副省长等,一众高级官员被问责,受到纪律处分。
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烟大公司的书记被判刑六年,经理被判刑五年,副经理被判刑五年,海监局负责安全监督的副科长被判刑五年,......
唯一一个逃脱罪责的,是当时船只的船长,因为他也死在了这起海难中。
本着“人死债消”的原则,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陪着他一起葬身大海中的那些人,“我们再也见不到他们了”,——这是这起特大海的难幸存者们,最常说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