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三月初的时候,靳如超跑去滇村要求这个女的跟他回冀村,人家女的不愿意,双方起了争执后,他直接就在人家家里,把这个女的给砍死了。
可能是知道自己杀了人,犯了死罪,觉得自己被抓住后,肯定是个死,于是逃回冀村的靳如超,就开始了疯狂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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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共花了九百九十块钱,买了六百公斤炸药,以及五十根雷管,二十根引线,其中二十五公斤被他用来做爆炸实验了。
其余的五百七十五公斤,又被他分成了五份,分别放置在了之前提到的,被炸毁的那五栋楼中。
这五个爆炸地点,可不他随便找的。
棉纺三厂宿舍十五号楼,是他父亲和继母的住处,十六号楼是他自己的住处。
第三处爆炸点是其前岳父母的住处,第四处是他前妻和现任丈夫的住处,最后一次曾经是其生母的住处,后来在他坐牢期间,被卖给了别人。
事发之后,公安部门向全国下发了A级通缉令,最终一个星期之后,他的踪迹在桂村被人发现,令人震惊的是,被抓住的时候,他还随身携带着炸药、雷管和导线,也不知道这一路上,他是怎么从冀村带到桂村的。
由于这次的案件性质太过恶劣,影响太过巨大,所以一切从严从重从快,从案发、到抓获、到审判,到送上刑场,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制造爆炸的靳如超,和向其出售炸药、雷管、导线的三人,全部被判了死刑,其中卖炸药的两人,跟他一起立即执行,那个卖雷管的,经过上诉之后,改判了缓期执行。
案件发生后,无数的声音质疑官方能否向民众提供安全保障,官方对爆炸物品的管制能力,也受到学者和民间的广泛质疑。
一时间,出于对类似事件的担忧,和对爆炸物管制的不信任,普通民众更是被搞的人心惶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