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李大红和李大刚倒是没有反对,因为徐斌说的都是事实。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种女孩儿,敢要吗?或者能要吗?亦或者说,她们配吗?
唐伟东介绍的,至少是知根知底,总不会是坑大强子的,若是那种不合适的,唐伟东肯定也不会给李大强介绍啊。
就像庞月似的,不知情的还以为,一个给唐伟东干保姆的姑娘,嫁给李大刚这个巨富大佬,是祖坟冒了青烟,高攀了他们李家呢。
可他们这些知道内情的,谁会这样认为?
也不打听打听人家哥哥是干啥的,那可是在南洋横着走的主儿,其身份比起李大刚来只高不低,谁高攀谁,这个还真不好说呢,只能算是两家强强联合吧!
只听徐斌又继续大剌剌的说道:“既然东子给大强子办了调动,那到了京城也得有个落脚的地方,单身的时候怎么都能凑合,结了婚总得有个窝吧。”
“大刚,房子的事,就由你这当哥的去办吧,剩下的汽车、家具家电之类的,就算我的,你看如何?”
李大强做为一名现役军官,其实部队是会为他提供宿舍的,结了婚也可以住在部队家属区的宿舍里。徐斌之所以这样说,是表明老李家的一个态度!
不管是李大刚还是李大红(徐斌),按照他们的财力来说,置办一套房产而已,也就是随手而为的事。
但他为什么还要提出“分摊”这笔费用呢,其实也是在表明一个态度罢了。
所谓的长兄如父、长姐如母,李家姐弟父母走的早,小弟的婚事可不就得由李大刚和李大红,这当哥、当姐替他操办嘛。
反正谁也不差这点钱,大家都伸把手,在向女方传达自己的态度之余,看上去也好看不是?省的让外人说,弟弟结婚哥哥没出钱啦、姐姐没出钱啦,平生一些事端!
李大刚明白徐斌的意思,所以也没有拒绝,于是就“嗯”了一声说道:“行,就按照你说的办吧,过完年我就给他们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