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院的法官到企鹅的法务官,最大的改变是思维方式。
1997年,江波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法院做书记员。
从1997年进入法院到2011年离职,江波在那里度过了他的整个青年时期。2004年最高法院在gd省高院试点基层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桉件。
在此之前,全国的知识产权桉件都是由中级法院审理。
粤省高院选中他所在的法院,作为试点基层法院之一,时任法院经济庭副庭长的江波接手知识产权桉件的审理,没过多久,法院成立了独立的知识产权庭,由江波担任庭长。
在知识产权庭任法官,让江波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新类型桉件和新事物,得到很多历练,在能力上也获得很大的提升。
如若不是机缘巧合,他也许会一直在法院工作直到退休。
“我跟你讲,我之前从来没想过会离开法院。在我读书的那个年代,学法律的人的终极梦想就是当一名法官,法官是法律人心中最崇高的职业。”
“但是来了企鹅,考虑问题就不能像以前那样简单了,我们可以赢,但是赢了之后呢?”
江波点燃一根烟,“赢了诉讼不代表什么,甚至可能在企业的未来上输了。”
身份的转变正是如此。
法官的价值体现在专业能力,在这一点上公司法务有同样的要求,甚至于,由于公司所处行业高度变化的特点,对于公司法务来说,除了扎实的专业能力,还需要具备很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强大的预判能力。
与此同时,在企业中企业法务需要有更强的主动思考的意识,需要主动去考虑解决方案的思路、方向、步骤、环节。
这些都离不开法务工作者对法律的崇高信仰,以及对工作的执着激情。
“调解吧,我觉得这个桉子调解比较好。”
“啊?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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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不语寻问当中的缘由时,江波解释,“不管是进攻还是抗辩,如果脱离行为本身,去谈观点和法律关系都是站不住脚的。”
“公司法务的最高境界不是赢,是防患于未然。”
“输了这场诉讼,对我们影响太大了,最好把风险控制好。”
相比诉讼团队的“小而美”,法务部的大量律师,都驻扎在平台和产品研发的第一线。
相较于诉讼和维权这样的事后补救,江波更在乎前期的风险控制,致力于将风险扼杀于萌芽状态。
互联网行业变化快、产品多,产品功能的每次更新,都可能带来法律属性的改变,这就要求公司的法务人员准确地了解研发人员的想法、目的和技术实现方式,通过交流磨合在不影响产品功能的前提下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做法官只需要深谙法律的运行规则,但企业的法务总经理,还需要对商业的运行规则有深刻的认知。
在江波眼中,这两者的关系十分有意思,“法律规则更刚性,商业规则更灵活,但二者并非相互对立。民法中的法律规则大多是从日常生活交往的规则中抽象出来的。商业法律的本质是商业规律与商业规则的抽象化和固化。二者存在着内在统一的关系。”
“行吧,江哥,我听你的,回头我去和彭总汇报一下你的建议。”
陈不语点点头,能做到高管位置上的人,都不是听不进去话的人。
“我不是一个认死理的人,我向来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让步和妥协,在我看来只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
江波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任何话题他都能迅速地拨开问题表面的迷雾,一针见血地直指事物本质。
“江哥,有你在实在是太安心了。”
专业人士的一通开导,让陈不语总算有了底气。
“可别给我戴帽子啊,我就是个辅助。”
江波笑着摆了摆手,陈不语临走前,还给他拿了一小包新茶。
在他心中,一直将自己定义为“辅助者”,直言法务工作者是处在一个支持和辅助的位置来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