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这样的规定也没有问题,但是和上市标准发生了冲突。
前些年,为了鼓励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取消了营业收入和利润的限制,许多公司没有营收也能上市。
这其中,名气最大的是首药控股。
在2022年的一季度,首药控股曾经狠狠的出了一回风头。
该季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只有700块钱,就这还是卖废纸的钱。
这样的公司能够上市,股民也就认了,毕竟人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正在搞研发。
可是呢,研究了几年,公司也没有什么科研成果,没有像样的产品,至今营业收入也只有几百万元,而且业绩亏损。
现在,又突然修改规则,说营收低的企业要退市。
一边是没有营收的企业可以上市,一边是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公司要退市。
这不是闹着玩吗?
比较合理的做法是新老划断。
过去的上市公司还按以前的标准来,但是以后IPO收紧,营收低于3个亿的公司就不要上市,上市之后,如果经营不善,营收低于3个亿,也会被摘牌退市。
这样才合理。
否则的话,之前上市了一大堆小公司,现在又说这些公司是垃圾,必须退市。
那么,股民的损失谁来承担?
游戏规则不能随意更改,这是基本的原则问题。
可以预测,未来会有大批企业因为营业收入不达标而退市,因此,在选股的时候要增加一个营业收入的指标,把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股票排除。
为什么把标准提高到5亿元?
因为凡事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如果一家公司今年的营业收入是3.5亿元,勉强达标,那么明年销售收入下滑一点,就有可能面临ST的风险,为了安全起见,所以选股时要提高标准,把营业收入改为5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