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 ST新规之强制分红

这次新规最大的亮点就是推出了强制分红政策。

规定是这样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将被实施ST。

这个规定看似很严,其实影响不大,看似打击的是亏损股,其实打击的是白马股。

规定中最为关键的一个字是“且”,如果把“且”换成另外一个字“或”,那么绝大多数的股票都会被ST。

“且”字意味着ST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正值。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业绩亏损是不需要分红的,也不会被ST。

例如四大航空公司常年亏损,就不需要分红,该规定针对的是那些有利润的企业。

第二,三年累积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

例如一家公司连续三年的净利润分别是5000万、200万,1000万,那么三年平均净利润是

(5000+200+1000)/3=2067万元。

三年平均净利润的30%就是2067*0.3=620万。

这家公司三年累积分红只要不低于620万也不会被ST,并不需要超过5000万元。

第三,股息派现率达不到30%也无所谓,只要三年累积分红总额超过5000万元,也不会被ST。

对于创业板的公司,要求更是宽松,即便业绩盈利,不分红也无所谓,可以通过提高科研费用的方法来抵消分红,而科研费用如何使用,还不是大股东以及公司高管随意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