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员经过反复思考、推敲,一致认为如果确有张云赤、钟启富二人,那么二人的名字和居住地点可能都是假的,因而查访不到,另外张中宝介绍两起杀人案时非常通真,说明他与这两起杀人案有关。
为了把“遗书”露出的两起杀人案弄个水落石出,刑警队于副队长决定再下辽宁查访张云赤、钟启富二人。
一晃20多天过去了,于副队长等人查访了沈阳、鞍山、岫岩所有的派出所、居民委、收审所及有关单位,结果仍然一无所获。
专案组侦查员们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张云赤、钟启富二人的名字和居住地确实都是假的。
于副队长把二下辽宁的情况向曹副局长作了汇报,流露出焦急的心情。曹副局长说:“急则易出错,静则出线索。”于副队长回到队里,反复思考案情的每一细节,翻阅张中宝案卷和审讯笔录。终于在审讯记录中找到了破绽。
罪犯张中宝供称,他所以知道这两起杀人案的情况,是作案者张云赤、钟启富告诉他的,若按此情理分析,就会发现有以下几点矛盾:
第一,像这类杀人案件,对逍遥法外的作案者来说,是不会轻易将案情告诉他人的,即或是告诉了他人,也决不会把作案的详情细节都说出来,这既无必要也悖于常理。
第二,即使真把案情告诉了张中宝,但张中宝为何把这事不关己的案件记得那么清楚、牢靠呢?他不仅把两起杀人案的年、月、日都记得那么准确,而且怎么撬的门锁,又是如何杀的人,在哪个抽屉拿多少钱,拿走几盒什么牌的香烟都记得非常清楚,简直身临其境似的,而他所说的与现场勘察结果完全相符。
第三,张中宝得知被判死刑后,给妻子写封“遗书”乃是情理之中的事,但为什么要透露出两起杀人积案呢?他到底是何用意呢?
于副队长针对上述三点矛盾,反复思考,认真琢磨,通过推理得出以下结论:此乃张中宝设下的借刀杀人之计。
张中宝在供词中说,他原预定到岫岩、鞍山作案后,找张云赤、钟启富二人报仇,而他因杀害司机而被判处死刑,报仇之事落空了,便想借公安之刀把水搅浑,替他报仇,所以故意露出两起杀人案的案情来。至于此计能否得逞,他是不加考虑的。
据此,可以断定张中宝就是两起杀人案的真正元凶。
于是,侦查员重新提审张中宝,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最后,张中宝彻底供认了这两起杀人积案是他一人所为,同时还交代了其他7起案件。
至此,我们的人民警察怀着一颗对党对人民的赤胆忠心和不惧艰苦的工作作风,通过破解一个死刑案犯的“遗书”,查微知着,顺藤摸瓜,几经周折,据理推断,终于弄清了杀人魔王张中宝的全部犯罪事实。
1992年12月的一天,杀人魔王张中宝被押赴刑场。